各区科技局,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文件精神,依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21〕48号)的要求,决定组织2021年度“通创币”补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市区科技型初创企业、创业团队、创新创业载体。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型初创企业须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创业团队由3(含)人以上组成,有明确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研发计划,并承诺项目孵化成功后在南通实施产业化。
2.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应从事国家、省和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重点支持在研发项目中已申报I类知识产权或已获得I、II类知识产权授权的企业和团队;在市级及以上科技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和团队可以获奖项目直接申报。
3.创新创业载体服务机构是取得市级以上认定或列统超过一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三、支持标准
科技型初创企业、创业团队“通创币”补助额度分别为10万元、5万元。创新创业载体举办主题活动经费给予30%补助,最高10万元。创新创业载体培育的市小升高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按当年认定数对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每个0.5万元、2万元、2万元的绩效奖励。
四、申报材料
1.初创企业(创业团队)提供:研发项目计划书、项目结题报告、知识产权申请书或授权书、用于项目研发投入的发票清单;初创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团队人员清单及基本情况。
2.创新创业载体提供:举办双创主题活动的通知、预算、活动主要内容、参与人员签名和活动费用支出发票清单;培育的市小升高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的清单及认定材料。
3.科技主管部门提供:载体和企业(团队)资格认定核查表,初创企业(团队)项目补助汇总表,创新载体项目补助汇总表,补助项目审核表,推荐函等。
五、申报要求
1.“通创币”补助项目企业为注册地在符合条件的载体内企业;
2.项目结题时间、研发费用、双创活动费用发生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3.申报补助的企业(团队)和项目未享受过“通创币”、创新券(大仪补贴)支持;
4.申报补助的项目为已结题项目,采取一次性兑现方式进行;
5.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创新创业载体和初创企业(创业团队)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现场考察,汇总后签署审核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
联系人:喻兴龙 陈许明 联系电话:55018873 55018902
附件:1.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