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南通市引进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奖励

2022-08-09

一、支持对象

获得国家、省重点研发类计划立项支持的市外项目在市区产业化并设立独立法人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根据企业盈利之年起连续三年对地方经济贡献情况,给予企业国家、省项目资助额度1:1、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方式

一年兑现一次,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额度,累计奖励达到项目资助额度1:1或1000万元的即止,最多三年。

四、办理流程

  1. 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
  2.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重点科技项目奖励申请表,获得国家、省重点研发类计划立项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国家、省重点项目支持资金使用财务审计报告表,税务部门提供的当年税收情况等)报送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3. 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

4.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拟认定项目及资助建议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