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市区通过“通创荟”系列活动或科创大赛活动获得融资的项目。
二、支持条件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申报企业注册地须在南通市区范围;以创新团队为主体获融资的,申报前需在南通市区注册落户。申报项目须在取得融资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融资资金到账之日为准。当年已获市江海英才计划支持的不得申报。
三、支持标准
在“通创荟”融资主体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年度科技创业大赛半决赛以上级别活动中单次获得融资超过200万元(含)以上的市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每个给予20万元的配套资助。
四、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