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联合创新中心的奖励

2022-10-10

一、支持对象

市区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联合创新中心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联合创新中心并实质性运行一年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三、办理流程

成立联合创新中心并实质性运行一年后,建设企业向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联合创新中心奖励申请表、共建协议、年度运行报告、省产研院拨付资金及企业配套资金证明、相关科技交流活动资料等)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结合评审意见,确定奖励项目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