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市区科技信贷机构、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
二、支持重点
- 对科技信贷机构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科技贷款给予利息补助。
- 对科技担保、科技保险机构实行优惠担保(保险)费的,按当期LPR的一半与实际收费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
- 对创业投资机构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
- 对天使投资机构投资实际损失进行限额补偿。
三、支持标准
市科技局根据《南通市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科发〔2020〕87号)组织实施并会同市财政局提出经费补助额度建议。
四、办理流程
- 确定合作机构。市科技局根据通科发〔2020〕8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动态调整合作科技金融机构(信贷、担保、保险、创投机构)。
- 管理入库企业。市科技局根据《南通市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备案实施办法》(通科高〔2019〕178号)文件动态调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并及时向合作科技金融机构公开。
- 兑现政策补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分两批组织各合作科技金融机构申报科技金融补助。金融机构需提供补贴申请报告以及放贷(担保)清单、合同、单据等佐证材料。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项目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