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技创新券补助

2023-11-07

一、支持对象

1.大仪使用科技创新券:通过市研发服务平台共享使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入网单位(非关联单位)的仪器设施,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市区通过入库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沪通合作科技创新券:市区与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入库服务机构之间开展跨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及设施共享检测检验服务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1.大仪使用科技创新券: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费用总金额的4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补贴额上限为20万元。

2.沪通合作科技创新券:沪通科技创新券补贴比例为企业实际支付费用总金额的50%,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补贴额上限为30万元。

  1. 同一项目与省科技创新券配套支持等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办理流程

1.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

2.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各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审核认定,并对拟立项目进行公示。

4.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的审核认定结果和拨款通知下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