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2023-11-07

一、支持对象

在南通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1.面向与全球“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关键型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创新合作伙伴,开展跨国(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2.围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我市16条优势产业链领域的关键技术需求,开展国际技术合作研发、引进国外技术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输出技术成果应用示范。

三、支持条件

1.外方合作单位应为与企业无投资关联的国(境)外高科技企业、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涉外技术合同)应为三年内签订,且有明确的合作目的、研发任务、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技术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实施期内新增投入200万元(含)以上,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新增地方贡献不低于30万元。

2.建有南通市级以上(含市级)企业研发平台(以官方认定文件为准)。

四、支持标准

项目立项资助50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资助总额的70%,剩余资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五、办理流程

1.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

2.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3.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审核认定,并对拟立项目进行公示。

4.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的审核认定结果和拨款通知下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