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和集聚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规范技术转移服务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管理办法》(省技交〔202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以及从事国际技术交流、专利代理、咨询服务、无形资产评估、项目孵化等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机构或社团组织。
2.2022年度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培育库入库机构。
二、申报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申请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应分别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线上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技术转移供需相关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需求挖掘、项目筛选、供需匹配和对接撮合等服务并促成技术交易。
2.机构成立并正常运营两年以上,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活动场所。
3.机构总人数5名(含)以上,其中从事技术转移相关工作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总人数的50%,且至少有3名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备案并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资格证书的技术经理人。
4.2022或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技术转移服务的直接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且2021年以来促成的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5项或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万元。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22〕3号)规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遵照自愿原则,填写《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报书》(格式文本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2.专家遴选。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专家对照申报通知要求和《管理办法》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经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认定的机构名单。
3.公示认定。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对拟认定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认定名单,并择期予以授牌。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申报单位本着诚信、自愿原则,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做出信用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格式(A4纸双面打印、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一式两份)(见附件2)。
2.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各地方(行业)分中心协助做好本地区申报组织和指导工作,可作为推荐单位,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属地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原则上各推荐单位可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2家,并需形成《事务所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连同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寄送至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3.申报单位自行提交或通过各推荐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统一于11月10日前寄送至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4.联系方式:刘昊石,025-89665807;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2号门;邮箱:liuhs@jstec.com.cn。
附件:1. 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报书
2.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报材料装订顺序要求
3.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事务所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