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南通市级(含)以上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奖励

2023-11-07

一、评价对象

正常建设运行或列入统计满一年的市级(含)以上研发机构。具体分为企业类研发机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应用基础研究类研发机构:省列统新型研发机构、市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服务类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等。

二、评价方式

企业类研发机构分行业领域,每年抽取相关领域进行绩效评价,三年全部轮流一遍。应用基础研究类、公共服务类每年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方式主要有单位自评、专家会评、现场考(抽)察、局长办公会综合评价等。

三、支持标准

绩效评价结果,按比例设置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企业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公共服务类研发机构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县(市)研发机构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由所在县(市)根据各自政策给予奖励。

四、办理流程

1.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

2.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3.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单位组织审核认定,并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4.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审定的绩效评价结果和拨款通知下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