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对技术转移机构奖励

2023-11-07

一、支持对象

市区内经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

二、支持标准

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服务,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转化成果的(关联企业除外),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万元,同一年度同一单位最高奖励50万元。

三、办理流程

1.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将申报材料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备案的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由所属高校统一审核。

3.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单位组织审核认定,并对拟资助单位进行公示。

4.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的审核认定结果和拨款通知下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