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2023-11-07

一、支持对象

在南通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围绕海工船舶、高端纺织、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大数据技术及应用、尖端生命科技等重点产业领域,主要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

1.给予市区企业立项项目不超过50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人工智能、数字科技、芯片设计等产业领域项目的政府财政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1/3,其他产业领域项目的政府财政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1/4。县(市)企业立项项目,由所在县(市)根据各自政策给予奖励。

2.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生物医药类项目可放宽至4年)。立项后首次拨付资助总额的40%,次年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助总额的30%,剩余资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3.鼓励企业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同一项目在获得市立项的基础上获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市级财政后续不再重复补助。

四、办理流程

1.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

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3.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审核认定,并对拟立项目进行公示。

4.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的审核认定结果和拨款通知下达资金。

五、其他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年度拨款前,应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现场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项目分年度拨款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后三年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后续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按年度进行总结,形成项目成果转化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