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0 月 28 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 国科火字
〔2022〕159 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加速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最新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加强组织与实施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直观反映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和技术要素市场活跃程度,是我国技术市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风险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按照依法认定、规则统一、客观准确的原则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确保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科技部火炬中心承担全国技术合同登记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依法对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开展全国技术市场年度、季度数据分析和监测,定期对地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开
展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统筹本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对本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合同登记人员培训,督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及时、准确、安全向“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上传。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负责对技术合同登记主体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核与登记。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判断是否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分类;核定技术交易额;出具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
技术合同登记主体(以下简称“登记主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主体应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登记信息,对提交的书面合同书及附件、电子合同文本、技术交易额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规范技术合同认定与登记
为维护技术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流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一由卖方(进口合同由买方)按照自愿原则在所属地域内选择登记机构进行一次性登记。
1.实名认证:登记主体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用户实名认证。 2.注册信息:登记主体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
系 统 ” ( 网 址 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admin/login ) 完善注册信息,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登记主体申请登记技术合同。
3.材料上传:登记主体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上传技术合同及相关材料信息,提交登记机构审核。仍使用地方技术合同登记管理系统的地区,其登记主体
在所属地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内完成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1.一般要求: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为已生效并在有效期内合同,登记主体需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机构提交合同书(合同书可参照使用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文本或电子文档。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技术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申请登记的技术合同及附件为
外文形式的,登记主体应当同时提交与原合同释义相同的中文副本及一致性承诺书等材料。登记机构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有关附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要求登记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正。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属于《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不予登记情况的,登记机构不得予以登记。 2.技术合同分类: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使用规范
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登记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技术合同进行分类。技术合同登记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①委托开发合同
②合作开发合同
①专利权转让合同
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③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④其他技术转让合同
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②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
③其他技术许可合同
①一般技术服务合同
②技术中介合同
③技术培训合同
3.技术交易额核定: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合同成交额中扣除为委托方或受让方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可计入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登记主体应当载明技术合同成交额和技术交易额,登记机构负责核定技术交易额。
理。
登记主体或有关部门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最终确认。
三、完善工作管理与政策服务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善服务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供经费支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法规和配套政策,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环境。
管理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具备上岗能力。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积极推动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个人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取,技术交易后补
助等专项政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可用于创新券补助,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数据安全
各地要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科技部火炬中心定期对各省市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审制度,健全专家的遴选、回避、保密、问责机制,确保实事求是,提高技术合同登记质量。认定登记过程中,发现登记主体有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