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文件精神,根据《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锡科规〔2023〕18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江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围绕生物医药、量子科技、深海科技、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商业航天、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类平台,重点突出对我市产业提升提供共性技术和资源支撑,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高水平的科技服务。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研发服务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技术水平与能力在本市具备领先优势,有较为明确的用户群体;
3.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平台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
5.平台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6.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二)检验检测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平台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
4.平台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5.上年度取得科技服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需经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
6.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无锡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项目名称应为无锡市***(细分技术领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并根据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申报书》(一式7份)、佐证材料(2套)分别成册,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局。
2.已建有市级(含)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依托单位(高等院校以院系为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申报。
3.申报项目将进行筛选审核,择优推荐,最多推荐3项,高等学校、省部属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申报项目不受推荐限额限制。
4.9月10日(星期三)前将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1553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
温京涛、汪丽芳、胡治强
联系电话:8686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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